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连政发〔2009〕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交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坚定信心,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保持了全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共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6亿元。连临高速公路、东疏港高速公路、南疏港道路、242省道、310国道、204国道、324省道、疏港航道、盐灌船闸等一批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204国道新沂河特大桥、灌南新港大道一期主体工程建成通车,新改建农村公路1385公里,交通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08年度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赣榆县人民政府等9家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推动全市交通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交通系统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09年交通建设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附件:2008年度全市地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