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合建质安[2009]22号 2009年3月30日)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2009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要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度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市建委《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2009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2009]12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对建设系统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安全建设”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主线,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极端重要性,维护“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和重点,转变作风,切实把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
1、全年排查的各类隐患整改率95%以上,力争达到100%;
2、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3、一般事故总量和工亡人数控制在省厅、市政府下达年度控制指标范围内;
4、通过排查,做到“治理一批,稳定一批,提高一批”。
三、工作内容
1、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农民工培训教育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高层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