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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市县基础测绘工作的通知

  (二)积极开展地理信息动态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在地理信息动态更新的基础上,整合社会经济信息,对基础设施建设、区域规划布局、湿地变化、水土流失、森林覆盖、城镇用地变迁、海平面变化、城市地表沉降情况等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及时提供地表覆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和预测预警信息,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服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有效促进测绘成果在生产力布局、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广泛、高效利用。
  (三)丰富地图公共产品。积极推进公众版地形图的研制、开发和利用,形成可公开使用的公众版地形图系列。充分发挥遥感影像直观易读的优势,开发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影像地图产品。根据社会需求编纂各类专题图和地图集。加快公益性地图网站建设,制作多尺度的权威地图产品,供公众免费使用,并通过公益性地图网站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满足老百姓出行、购物、旅游等方面的需求。各地应将权威、公益性地图网站建设纳入政府网上工程的重要内容。
  六、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当前,基础测绘面临的任务非常繁重,时间非常紧迫。各地要切实把基础测绘摆上国土资源工作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意见》和《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省国土资源厅将制定检查验收办法,组织对市县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建库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十一五”规划期末进行总结和表彰。将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建库、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农村用图工程实施等纳入国土资源工作考核和国土资源先进单位评选资格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的统筹协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测绘部门内部、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上下级测绘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在国土资源部门内部要研究建立专题图测绘与地形图测绘、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与金土工程建设等工作有机衔接、统筹实施的有效机制,力求事半功倍。要加强与拥有和使用地理信息部门之间的共享合作,建立计划征求意见、成果目录通报、资源交换共享机制,统筹地理信息采集分工、持续更新和共建共享工作,避免重复建设。要建立省、市、县基础测绘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在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和资金投入方面相互衔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建立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规划、计划和项目预算的有机衔接,建立稳定的基础测绘投入机制,不断提高投入水平。要认真抓好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把规划编制与实施作为加强基础测绘的重要切入点,依靠规划来指导基础测绘发展、申请基础测绘项目、争取政府投资。要依据基础测绘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做好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编报工作,依法将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经费列入同级预算,确保规划得到有效实施。要主动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增加公共财政对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工程、公共应急测绘体系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投入。要切实加强财政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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