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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市县基础测绘工作的通知

  (二)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种类和内容。要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政府公共管理、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等社会需求,充分利用1:500地形图,缩编或新测1:1000、1:2000、1:5000地形图,形成多比例尺基础测绘系列成果。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组织实施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与建库项目,要监督其依法汇交测绘成果。汇交的成果通过验收和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认定后,纳入市县基础测绘成果统一进行管理使用。青岛市要按照《规划》要求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2009年完成市域1:10000或1:5000基础地理信息更新建库工作。
  (三)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市县要分级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影像、矢量、高程等多尺度、多种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有效管理。数据库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充分兼顾数据资源交换和整合的要求,形成完善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体系,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要加强数据库的更新,按照1:500-1:2000地形图及其数据库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地区应及时更新的要求,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持续更新机制,对变化的地理信息进行定期更新、适时更新和动态更新,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现势性。
  三、进一步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各地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要以满足政府管理决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于国土资源管理,面向社会公共服务,与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体化推进。到2010年,已经纳入国家试点和首批纳入国家推广计划的城市要基本建成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其余大部分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全面启动,构建起能够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防灾减灾、电子政务、公共安全管理等重点急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一)认真抓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项目。今年要全面完成试点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总结项目建设和应用的成功经验,初步形成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应用的有效模式,切实发挥示范效应。试点城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对照国家测绘局国测国字【2006】18号文件和项目设计要求,逐条检查各项工作进度,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落实责任,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完成。烟台和威海试点项目于6月底前、聊城和临沂试点项目于12月底前,经省国土资源厅预验后,提请国家测绘局组织验收。同时,抓紧制定公共平台在城市各部门的推广使用计划,依托电子政务建设,有步骤地推动公共平台在政务内网上全面运行,逐步将各部门的应用统一到公共平台上来。
  (二)积极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工作。未纳入国家试点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解决项目建设经费,积极申请列入国家推广计划。省国土资源厅支持“认识明确、需求迫切、监管到位、经费落实”的城市积极申报国家推广项目,今年计划推荐2-3个条件成熟的城市申请纳入国家推广计划;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城市,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纳入2010年国家推广计划。今年省国土资源厅计划选取2-3个县(市),开展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应用工作,在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和项目组织协调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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