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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3.加大对进肥企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进肥企业坚决清除出合肥建筑市场。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进肥企业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继续严厉打击进肥企业虚设分支机构行为;严格审查外地来肥施工、监理单位登记备案资格,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备案。
  4.制定《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对不符合资质资格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并依据情况予以处罚。实行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所有企业和执业人员,必须在其资质等级、执业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的行为。
  (五)制定管理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工程担保监管工作
  1.按照国家和省厅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我市担保管理办法,明确进入工程担保市场的条件,开展担保试点,凡建设工程合同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规定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其他建设工程按本规定要求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所有建设工程都应按规定实行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2.大力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项目管理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提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担保的措施,组织召开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
  (六)适应形势,积极主动为大建设项目做好服务保障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依法监管建筑市场,为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
  2.对列为市政府重点支持的工业建设项目,实行跟进服务制度。牵头组成项目协调服务组,积极帮助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环节,自项目落地入手至建成投产结束,全过程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服务;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现场并联办事制度,定期调度会制度,定期检查评价制度,过程奖惩兑现制度,减少办事中间滞留环节,主动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速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环节衔接紧密,保证项目快速、顺利推进。
  (七)深入调研,全力推进建造师制度在我市的实施
  企业要高度重视以建造师为主干的人才吸纳、培养和使用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建造师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建造师的执业现状,定期组织建造师进行专项教育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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