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2009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建设[2009]25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合肥市2009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
合肥市2009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2009年合肥市建筑节能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宣传贯彻实施《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线,深入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积极推动既有建筑改造和建筑用能管理,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力争建筑节能专项工作有新亮点新突破,依靠科技进步,使全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工作要点如下:
一、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
(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的闭合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重点加强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管理。到2009年底,新建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执行率100%,施工图审查合格率98%,施工执行率100%,施工合格率90%以上。
(二)实施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做好《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宣贯工作,加大对施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巡查。
(三)推进“禁实限粘”,加快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开发生产适合本地的新型墙体材料。2009年淘汰18门以下小轮窑52座,新型墙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水泥散装率达到55%以上。
(四)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编制《合肥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实施细则》。发布实施《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逐步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及申报示范工程(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科技示范工程等)、鲁班奖、黄山杯的建筑上开展能效测评标识和检验评定试点示范工作。
二、进一步扩大建筑节能的深度和广度
(一)编制完成合肥市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开展建筑节能65%项目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