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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做好防范强降雨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做好防范强降雨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委属有关单位,市公用事业有关单位,在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急办的紧急通知和气象部门预报,4月17日至4月20日在安徽省部分地区将出现强降雨大风天气,安徽西部等部分地区过程雨量可超过100毫米,并可能伴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应急办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请立即贯彻执行。
  一、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大风天气的防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强降雨大风天气对全市建设系统可能带来的影响,查找薄弱环节,确定防范重点,明确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部署。
  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排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状况的检查,落实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在强降雨大风天气条件下要及时对易受水患侵袭的城市道路、桥梁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和恢复,特别要防范城市立交桥积水积涝和桥涵、地下通道等处雨水倒灌,加强排水管线的疏通和维护,全面检修排涝泵站及机电设备,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转。要加强对原水、水厂出厂水水质的检测,防止发生供水水质事故。
  三、进一步强化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重点工程建设和大型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和边坡支护、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升降式脚手架、高大模板、临时工棚及工地围墙等重点部位排查和防范,重点要加强对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安全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妥善处置。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应停止高空和塔吊等起重作业。房屋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危旧房屋的安全检查,确保降雨大风天气条件下城市既有房屋的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从4月17日至20日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单位和部门领导要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险情、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处置。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预报,利用网络和手机信息群发等渠道发布安全预警信息,遇有突发事件(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处置,并在半小时内报告市建委办公室、质量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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