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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09]59号)


厅机关各处室:
  按照厅党组的部署要求,制订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www.sddlr.gov.cn)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能够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宣传、交流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着力体现国土资源管理特色,立足当前,服从需求,突出亮点,全面提升,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
  第三条 网站建设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信息共享、服务管理、面向社会的原则。
  第四条 省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网站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厅信息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厅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厅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厅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并会同厅办公室督导各单位、各处室的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章 网站管理内容

  第六条 网站管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并实施网站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制定并实施网站建设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三)网站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查、发布;
  (四)网站的维护、管理和更新;
  (五)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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