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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小街小巷和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月份完成兴隆台区北起兴隆大街,南至王家荒排水干渠,东起双兴路,西至泰山路;双台子区北起城北街,南至双台子河,东起铁路沿线,西至辽河路;辽河油田北起兴油大街,南至市府大街,东起泰山路,西至辽河南路;经济开发区北起工业大街,南至公园街,东起六零河,西至双兴路。

  6月份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的工作要求,将整治完毕的风华、永安、繁荣等41个小区和360条小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管理权移交给各区政府。
  计划拆除棚亭1500处,5.8万平方米;台阶0.8万延长米;围栏 1300处,9.6万延长米;店牌900块;清理菜地3200处,18.7万平方米。

  (二)开展规划监察专项治理活动

  工作目标:严格控制增量违建,拆除建成区全部存量违章建筑(不含城中村、平房区和动迁区域)。

  工作任务:

  1强化规划监察刚性执法。严肃查处各种施工抢建等违法行为,对新建、在建工程两证等有关资料登记备案,确保现场介入率、跟踪率、建档率均达到100%。加大对增量违章民建的巡查力度,有效杜绝增量违章建筑出现。

  23月至12月重点完成五项拆除存量违章建筑工作。

  一是对占压油田烃85管线等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计划拆除17处,3000平方米。2月份拆除烃85管线违章建筑;3月份拆除占压D720、D820管道违章建筑。

  二是拆除全市小街小巷范围内的存量违章建筑。计划拆除1500处,8.7万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4.5万立方米。

  三是完成政府确定的动迁区域强拆工作任务。

  四是对建成区17条主街主路,48条次街次路(不含城中村、平房区和动迁区域)范围内占压道路红线、侵占绿化用地、挤占消防通道的存量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计划拆除670处,4万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1.2万立方米。

  五是对鹤乡、西水湾、辽化、九化等113个小区内的2130处,11万平方米的存量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清运建筑垃圾3万立方米。

  以上合计拆除存量违章建筑4317处,24万平方米,清运建筑垃圾8.7万立方米。

  (三)开展规范商家牌匾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规范整治,使商家牌匾达到上下整齐、左右相接、厚薄一致、统一亮化的标准。

  总体工作任务:利用三年时间完成规范商家牌匾专项整治工作,2009年对兴隆大街、红旗大街等17条主街主路整治;2010年对东风街、松江路等24条次街次路整治;2011年对兴油街、育红路、长征街等24条次街次路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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