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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及卫生城支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措施

  (一)启动在职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全科医学培训。依托盘锦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制定科学、合理的全科医学转岗培训计划和适宜技术培训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对在职农村医护人员进行全科医学培训与农村适宜卫生技术培训。自2009年起,农村医护人员必须接受全科医学培训,市卫生部门每年要举行各专业岗位资格考试,理论和实践技能考核均合格者,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聘任上岗依据。

  (二)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各县区卫生部门要根据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行业特点,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组织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乡村护士每年开展不少于12天的岗位培训,完成年度25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任务。要逐步改变培训模式,依托现代教育手段和双卫网实行弹性学制等多种办学形式,开展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培训,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

  (三)开展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教育。各县区卫生部门要紧紧抓住全省免费定向招收农村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的机遇,积极组织、考核、派遣具备资格的医疗技术骨干参加为期3年的脱产、半脱产大专学历教育。到2012年,计划完成200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和医学影像学专业的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各县区要与参加学历教育人员签订协议,规定服务年限,毕业后按照协议从事基层医疗、保健服务。

  (四)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要从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中选择医德好、有一定实践经验、年龄适宜的业务技术骨干,免费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3至6个月的进修学习培训。到2010年,全市29个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完成一次轮训任务。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年要免费接收5至10名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

  (五)深化城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与村卫生室对口帮扶工作。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注重将医德医风好、业务素质高的医务人员选派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帮扶支持工作。每年要选派100名城市医师赴基层支农,以技术帮带为主、设施装备支援为辅,积极帮助基层医院规范基础诊疗程序,培养农村适宜人才,提高乡镇卫生院对农村多发病、常见病的诊治水平。全市8所二级以上医院每年度要完成支援10所乡镇卫生院任务,3年内覆盖全市29所乡镇卫生院。城市医院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确定支援内容与形式,确保对口支援质量和实际效果,达到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的要求。要严格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其中,中级职称连续到基层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副高级以上职称连续到基层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累计服务时间满一年,服务期间要完成带教、培训1至2名业务骨干任务。各县区卫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村卫生室业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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