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税源管控体系,切实提高地方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应收尽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必要性
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是依托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利用电子技术采集多个部门的涉税信息,在基础数据共享的基础上,进行提炼、加工、交叉稽核、分析处理,有效控制和管理税源的信息系统。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既有利于提高税务部门对税源信息的控管水平,促进财税增收,又能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控,促进科学决策。同时,有利于促进部门间信息资源的交流、共享,提高部门协作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支持配合,积极推动信息平台建设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分步实施
(一)部门职责分工
1.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信息交换平台工程建设总体技术方案的设计、论证及实施工作,并做好数据采集、网络维护、软件升级、数据安全等工作。2.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以及设备招标、采购,并监督项目的实施;根据市政府决定,落实奖惩政策。3.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并将税收征管信息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反馈涉税部门和市财政局。在每季度末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4.涉税部门:负责信息平台接入工作,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通过前置机实时提供信息,其他社会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通过信息平台提供涉税信息。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一期工程,设计接入19个部门: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公安局、物价局、统计局、卫生局、教育局、发改委、规划局、水利局、环保局、公路局、建委,于2009年7月1日正式运行。2.二期工程,接入其他相关涉税部门:民政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司法局、海关、公用事业局、经委、服务业发展局、国资办、招商局、农机办、旅游局、文化局、体育局、劳动保障局、审计局、残联、人事局、人行等,工程计划于2010年组织实施。3.三期工程,在市级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规范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覆盖范围,并最终在全市范围内推开,推动全市财税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