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推进残疾人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就业工作。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规划,按照集中就业和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助推残疾人就业。按照国家现行安置政策及自主择业政策规定,妥善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就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失业登记,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五)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
积极培育“德字”培训品牌,优化师资配置,实施特别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补贴,健全培训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与创业能力。
(六)加强就业失业管理,完善公共就业服务
1.建立全市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向所属行政区域内符合登记条件的就业、失业人员免费发放《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劳动者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的凭证。
2.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现有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的优势和职能,强化两个市场的合作与衔接,逐步实现资源整合。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良好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统计分析,提高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指导水平。
3.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服务信息网络互通,建设全市共享的岗位信息库、求职信息库,逐步实现就业服务的全程信息化。联合全市知名供求网站,组建“德州就业网络联盟”,定期举办大规模的“网络招聘”活动,免费提供岗位需求信息、求职登记、政策咨询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稳定全市就业形势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要把落实上级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与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通过发展增就业,围绕就业谋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要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系会议作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二)强化失业调控,建立预警机制。要把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失业人员比例、失业人员增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等作为重要监控指标,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合理界定失业预警线,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在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明显的行业、企业,要设立监测点,实行动态监测,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认真分析分析岗位流失原因,研究判断岗位流失趋势,对有可能出现较大规模岗位流失的行业、企业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在规模减员情况出现时,及时启动失业预警应急预案,采取加强人员疏导、落实失业保险金、提供就业岗位等措施,迅速缓解社会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