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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姜堰市罡杨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姜堰市罡杨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通知
(泰政发[2009]85号)


姜堰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32号)精神,将姜堰市罡杨镇划归海陵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陵区行政区域面积300.46平方公里,人口50.51万人,辖4个镇、9个街道;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 953.12平方公里,人口83.36万人,辖16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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