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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2009-2011年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行动计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2009-2011年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行动计划的通知
(泰政发〔2009〕8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2009-2011年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泰州市2009-2011年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37号)的精神,围绕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要求,切实做好创建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我市2009年-2011年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从提高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等环节入手,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使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并带动社会就业。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2009年至2011年三年“363”创业提升计划,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市建成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培训扎实有效,创业成果显著的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到2011年全市创业培训3万人。2009年创业培训0.8万人;2010年创业培训1万人;2011年创业培训1.2万人。

  ――到2011年在全市实现新增6万人创业并带动社会就业30万人。2009年实现新增1.5万人创业,带动6万人就业;2010年实现新增2万人创业,带动10万人就业;2011年实现新增2.5万人创业,带动14万人就业;

  按照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标准,重点抓好创业资金筹集;创业培训、见习、孵化基地建设;创业服务公共平台及创业服务超市完善;创业信息机制建立以及创业促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体系与考核等工作。通过创建使全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城市创业活力、创业效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的各项指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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