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09]55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以下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一、全面布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排查、巡查、值班、速报等制度。在此基础上,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并以政府文件尽快下发,修订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二、积极配合教育部门重点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受地质灾害危害和威胁的中小学校舍,尽快向当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机构汇报,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优先安排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彻底消除灾害隐患。同时将受地质灾害危害和威胁的中小学校舍纳入当地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防灾预案和监测单位与监测人,确保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