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府谷县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9〕683号)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府谷县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核准的请示》(榆政发改发〔2008〕11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促进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同意建设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项目单位为府谷县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府谷县清水川工业集中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原料与燃料运输、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水泥存储及运输等装置,配套建设厂区总降压站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熟料煅烧采用Φ4.0×60m回转窑与带在线分解炉的五级旋风预热器组成的窑外分解系统,年产熟料75万吨,年产水泥120万吨。项目建设期2年。
四、项目总投资为4729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71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1.6%。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意见(陕国土资规发〔2008〕221号)、榆林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榆政环发〔2009〕75号)、府谷县城乡建设局选址意见批复(府建发〔2008〕第14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府谷县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建设前15日报告我委。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