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6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9〕686号)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陕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五氧化二钒采选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商发改字〔2007〕40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同意建设年产16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项目单位为陕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山阳县银花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采用两段一闭路破碎、磨矿、浸出、固液分离、原液预处理、萃取、洗涤、反萃取、水解沉钒、干燥热解、电熔制片的工艺流程,建成日选冶900吨钒矿石生产线一条。同时在选厂附近分两期建设两座尾矿库,设计总有效库容合计144万立方米,服务年限8.9年。项目所需原料由恒源矿业公司的控股公司山阳县永恒矿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供给。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五氧化二钒1600吨的产能。
四、项目总投资为843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05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71.8%。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陕西省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陕环批复〔2007〕692号)、山阳县城乡建设局选址意见书、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表(备案号002)。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陕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建设前15日报告我委。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