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泰山区省庄-羊娄-旧县岩溶塌陷。
(四)岱岳区大汶口东武地区岩溶塌陷。
(五)东平县大羊乡西王庄岩溶塌陷。
(六)新泰市果都镇、宫里镇、禹村镇及翟镇王家寨村岩溶塌陷。
(七)岱岳区下港乡木营村双腰子、西祥沟村陈家沟庄泥石流。
(八)岱岳区黄前镇羊栏沟村茶叶、花果峪村南盘道、谷家泉村沙峪沟泥石流。
(九)宁阳县蒋集镇小宁家庄、磁窑镇清河峪、枣庄村泥石流。
(十)岱岳区化马湾乡草茨村段峪滑坡、泥石流。
(十一)岱岳区下港乡勤村火石岔滑坡。
(十二)东平县老湖镇、梯门乡、大羊乡滑坡。
(十三)宁阳县华丰镇、堽城镇、葛石镇、伏山镇地面塌陷、地裂缝。
(十四)宁阳县葛石镇黄家峪崩塌、泥石流。
(十五)肥城市石横、老城等采矿区采空塌陷。
(十六)新泰市汶南镇、泉沟镇、翟镇等采矿区采空塌陷。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领导,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防灾水平,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二)编制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制度。各县(市、区)政府、相关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有条件的地方应组织演练。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监测、调查和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力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加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国土管理、水利渔业、气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确保市、县、镇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迅速准确,保障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