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山体园林绿化建设。一是围绕城区山体建设城市公园。坚持园林艺术与城市文化的有机融合,高标准改造环翠楼公园;充分利用塔山的山体绿化,尽快启动塔山公园改造工程,为市民提供方便、舒适的休闲活动场所。二是围绕城郊山体建设郊野公园。按照生态优先、方便市民的原则,根据区域人口集聚分布情况,围绕古陌岭、烟墩山、大顶山等山体,建设郊野休闲公园,增设一批体育健身、休闲娱乐设施,满足市民游园观景、休闲锻炼等需求。三是围绕城外山体建设森林公园。对里口山、麻子山、磨尔山、棉花山、摩天岭等山体进行全面保护,严禁毁林、开山采石等活动。对废弃石窝子、裸露岩石等进行整治,加大种植密度,增加绿化总量,丰富绿化色彩,再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森林公园。以上项目,由规划部门负责抓紧完成市区山体保护规划,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公园项目,由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分头负责组织实施山体保护、采石场治理、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等项目,力争用2-3年时间取得明显成效。
(四)打造滨海园林绿化精品。着眼滨海特色和园林特色,对市区滨海公园进行总体策划,进一步突出主题性、功能性、差异化特点。要科学划定海岸线保护区域,实施蓝线管制,开发利用岸线资源,保持海岸线的连续性、开放性、生态性。结合金线顶区域改造,抓好金线顶公园的园林景观建设,打造国际性海滨旅游度假基地。加快九龙湾公园、西海岸公园、张村北海公园、初村北海公园建设,形成我市旅游产业和群众休闲的新亮点。
(五)加强河道绿地系统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对已改造的河道,要进行绿化上档升级;对尚未改造的河道,要本着“治污、蓄水、行洪、增绿、造景”的原则,结合湿地保护、公园建设,确定河道建筑控制线,划定安全防护绿线,拆除在规划洪水线以下的各种阻水物体,原则上主要河道两侧绿线不得少于30米、控制线不得少于100米。要加快对五渚河、温泉河、逍遥河、石家河、初村河、羊亭河、草庙子河等河流绿地系统和生态保护的规划建设,2009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编制,2010年要全面开工,争取3年内建设一批沿河生态绿色走廊。
(六)努力建设绿色和谐社区。要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居住工程,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城乡社区绿地、公园、广场,全面提高社区绿化档次。要鼓励单位和市民搞好庭院绿化、阳台绿化、墙体绿化、室内绿化。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庭院绿化创建活动,按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标准改造一批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建设、规划、园林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从规划编制、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凡绿地率不足、建设标准不达标的新建居住小区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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