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步实施,依次推进。2009年,在广饶县、河口区先行改革试点,完成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林地界定和以“明晰产权、确权发证”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其他县区完成林地界定工作和主体改革各项准备工作,下半年可选择部分乡镇进行试点。2010年,县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全市展开并完成各项主体改革任务。2011年,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林业发展机制。
(一)准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林改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区、乡镇(街道)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选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参与改革工作。
2.搞好动员部署。各县区、乡镇(街道)要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村组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讲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方法步骤等,使广大农民群众真心拥护改革,自觉参与改革。
3.加强业务培训。适时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自上而下逐级开展培训,提高参与改革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整体素质,保证改革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4.制定改革方案。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组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改革工作方案。县级改革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乡镇(街道)改革方案报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各村组的改革和承包方案要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5.准备物资和技术资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大量的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和档案保存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仪器设备、技术软件、地图表格、合同文本、登记台帐、档案橱柜等物资和技术资料。
(二)依法界定林地。各县区要组织林业、国土资源、财政、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电力、环保等部门,认真编制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做好林地界定工作。
1.开展外业调查。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根据相关技术要点和规定,对林地开发利用需求、条件、现状、价值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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