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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3.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以发挥试验区整体功能、满足试验区发展需求为目标,制定和实施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打破条块界限,强化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省与市县之间的产学研创新资源整合,建立省直部门、合肥、芜湖、蚌埠市有关任务分解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创新平台加快建设。

  4.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对科技特聘员开展创新要素引进活动,由聘用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并根据实际贡献给予奖励。对转化成功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所在市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对于为自主创新作出贡献的中介服务机构,所在市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

  5.建立快捷服务机制。省及合肥、芜湖、蚌埠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都要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采取电话、网络和现场受理等方式,接收创新创业咨询。积极探索相关部门联合办公方式,发挥各自优势,落实政策,促进转化和产业化。经有关部门授权,将各类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创新型试点企业等的申报、受理、监理、公示、管理等工作,纳入服务窗口统一申报和管理。

  四、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联系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省领导指导下,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合肥、芜湖、蚌埠市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共同做好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合肥、芜湖、蚌埠市要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重大项目和年度计划安排,报省创新办和省科技厅备案后组织实施。进一步发挥省政府与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商机制的作用,积极凝练平台建设重大项目,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

  (二)加大引导投入。

  强化政府对创新平台建设工程投入,合芜蚌试验区专项资金切块支持,用于跨区、跨市的公共平台建设。合肥、芜湖、蚌埠市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共性技术研发和检测平台、工作体系、服务载体的建设和运行。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平台建设。

  (三)强化监督考核。

  省创新办将创新平台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推进,按年度编制推进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开展专项督查,纳入试验区评价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四)加强宣传推广。

  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开发园区、产业基地、孵化器不同的服务需求,开展平台服务“进区入园”活动,逐步提升服务效果。合肥、芜湖、蚌埠市要在相关媒体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专栏,定期公告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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