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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认真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紧急通知

  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公开补贴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现场会、培训班、集日等形式公开购置补贴的一切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政策和补贴程序,让购机农民知晓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公布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及产品价格补贴额度等,公示补贴受益农民和购机情况,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过程透明。自觉接受农民、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监督。要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的好局面。同时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统计核实和及时报送工作,随时了解进展,动态掌握情况,及时结算补贴资金,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各地要结合本地农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合理制定补贴机具计划,要注意补贴机具结构和配套比,要严格按补贴资金计划操作执行,不得突破,不得超出补贴资金计划提前执行。在确定补贴机具数量时,要统筹兼顾,做好规划,协调发展。要引导农民理性购机,防止盲目跟风,造成重复购置和机具过剩。要优先保证优势农产品发展所需的机具和本地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
  五、加强监管,坚决禁止违规操作
  要充分发挥农机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及行风监督员作用,跟踪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过程,加大对补贴实施过程和补贴机具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坚决禁止补贴政策的暗箱操作和简化操作程序,决不能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一两个人操作补贴程序,要充分发挥农机监管、推广、监理等部门作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决禁止代收农民购机款。农机部门是政府机构、不是中介组织、不是中间商,不能参加市场销售活动。
  (三)坚决禁止农机部门直接或变相收取企业经销商的手续费、服务费、好处费、回扣等,不许接受企业和经销商的贵重物品。禁止收取农民的报名费、手续费等。
  (四)坚决禁止有意无意、公开或变相向农民指定农机经销商和农机产品,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和自主选择权,积极为农民做好服务工作。
  (五)坚决禁止农机部门领导干部、职工本人或亲戚的农机产品在本县参加农机补贴销售活动,禁止对本地企业和经销商搞地方保护主义,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六)坚决禁止补贴目录外的农机产品公开或变相进入补贴市场。坚决禁止虚报冒领和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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