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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09〕38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连政发〔2009〕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二、连云港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区行政辖区以及东海县张湾乡、灌云县善后河以北地区、白塔埠机场控制区和市区东部近海部分浅滩海域,总面积约为1644平方公里。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充分体现城市特色,促进城市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充分发挥连云港的区位优势,不断增强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地位和作用,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总体格局,深入实施江苏沿海开发战略,把连云港建设成为我国沿海中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和海滨旅游城市。
  四、进一步优化市域空间结构。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合理分布人口、产业和各类设施,有重点地培育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镇村居民点布局,加强对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管理,协调推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共同发展。
  五、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12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13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17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204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20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240平方公里以内。
  六、科学引导城市布局。中心城区包括海滨新区、新海城区、连云城区、南翼新城等四个组团。要妥善处理好城市发展与港口建设的关系,合理安排城市、港口的建设重点和时序,逐步疏解老城人口,优化城市结构。新区建设要循序渐进、合理拓展、有序开发。加强对建设用地规划的管理,做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集约发展。
  七、积极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建立港口、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相协调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为港口发展提供支撑。合理分离疏港交通与城市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加快城市快速公交系统建设,积极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的综合交通体系。
  八、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逐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延伸,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城乡综合环境治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城市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完善落实防灾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城市防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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