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机制,厘清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范围,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探索研究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将监督重点从工程实体监督转变为重点监督施工企业和现场安全保障体系,督促施工企业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抓治理,针对重点部位和环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继续深入开展以预防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的监控,对高处及洞口和临边作业、高处悬空作业,模板脚手架等易发生高处坠落及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临建设施安装、使用和拆除、高大模板支撑等易发生坍塌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部位要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多发性事故和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抓典型,全面提升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按照“抓典型带整体”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行业管理和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争通过逐步规范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使现场安全防护水平逐步提高。
(五)抓教育,切实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工作,提高企业操作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努力解决企业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作用,加强对农民工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各级安监机构要督促企业落实培训制度,对企业培训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力求取得实效。
(六)抓精品,深化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抓住省级文明工地在招投标中加分的有利契机,制定配套的管理措施,加强对文明工地的监管,充分发挥文明工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引导企业之间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提高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尽早出台《省级文明工地管理规程》、《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全面提升我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
(七)抓科技,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效能和覆盖面,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探索在全省建立网络互动平台,将工程报监、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记录、诚信记录、违章记录及其它违法、违规事实等与信息库中现有的企业有关信息通过网络进行衔接,进一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建设工程动态,努力提高我省监视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日常管理效能,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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