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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09年电力运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09年电力运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湘经能源〔2009〕156号)


各市州经委,省电力公司、怀化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郴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重点煤炭生产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9年电力运行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9]5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做好电力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今年以来,全球经济形势十分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要针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结合日常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发展走势、经济结构等的研究,及时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以及重点电力用户动态进行跟踪、调研分析,准确把握在新形势下全省电力需求变化的新动向、新趋势和运行的规律,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政策建议。各市州经委、电力企业要将本单位的季度能源运行监测分析报告,于每季后15日内报我委能源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二、努力优化电力调度工作

  电网企业要落实国家能源政策和方针,在年度发电计划的基础上,通过签订替代发电协议、完善交易运营平台等多种方式实现节能调度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节能减排。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好水能资源,做好可再生能源的全额收购工作,要加强电网调度信息披露,科学合理安排发电方式,充分发挥高效低耗机组的发电能力。各市州经委要在全年电力供应面临的新形势下,按照保障电网安全、满足用户需求、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做好发电生产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继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各市州经委要进一步强化节能宣传力度和手段,积极推进提高电能效率,强化重点企业能效管理,引导企业合理用电、优化用电方式。要进一步推广节能产品和节电新技术,为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创造好的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供需平衡保障机制,制订不同负荷水平下的有序用电方案,做好各个时段的电量平衡和有序用电预案的分解、执行工作,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和建国六十周年期间的用电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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