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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抓好10件实事

  1. 支持海关监管机制改革,通过通关、查验、物流监管和风险监控等四大中心的设置和职能优化,进一步提高口岸把关服务效能。

  2. 深入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使更多企业、更多商品适用该制度。

  3. 推进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做好8个试运行项目的正式验收,选择论证一批新项目,努力促使注册用户有较大增长。

  4. 赴省内外腹地城市开展宁波口岸环境宣传推介工作,使之成为推动国际集装箱运输发展的新亮点。

  5. 推动空港快件监管中心和空港通关中心建设,推进航空快件业务发展。

  6. 推广卡口智能化系统的应用,通过完善系统集成,向港口各集装箱码头推广。

  7. 推进“无水港”建设,加快发展海铁联运,在稳定宁波-义乌海铁联运基础上,争取开通江西至宁波海铁班列。

  8. 稳定和降低口岸综合费用,加强对行政(事业)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企业服务价格收费行为,有效遏制乱收费、巧立名目收费和垄断性行业自定标准高收费。

  9. 继续培育和推出一批进出口诚信企业。

  10. 建立大通关投诉协调机制,健全投诉服务网络,努力以最快速度和效率为外贸企业解决进出口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1月-3月)

  1. 制定2009年口岸大通关工作调研方案,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汇总调研情况。

  2. 制定2009年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提交市口岸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

  (二)实施阶段(4月-10月)

  ⒈ 各责任单位围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分解任务,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明确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

  ⒉ 宁波口岸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口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别会同责任单位开展工作,重点协调,加强督促,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总结检查阶段(11月-12月)

  对照工作目标,认真总结2009年口岸大通关建设及电子口岸建设情况,肯定成绩,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拟定对策,研究提出下一年度进一步改善口岸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措施。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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