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9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和市口岸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化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口岸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口岸大通关建设,以优化口岸服务环境为重点,以建设文明和谐口岸为目标,积极探索口岸管理机制创新和流程优化,扎实推进电子口岸建设,不断加强与长三角和腹地口岸的协作,千方百计调动一切有利因素,齐心协力化“危”为“机”,努力为全市经济保增促调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上海口岸为标杆,综合运用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等有效手段,探索改革口岸管理体制、监管和运行机制,通过努力,促使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重复查验、重复转场、重复收费有效解决;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当天申报、当天查验完毕,当天放行率显著提高;协同配合进一步密切,进出口货物大通关时间明显缩短;港口吸引力进一步增强,腹地货源比重有较大提升;稳定和降低口岸综合费用,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更加规范。
三、工作要点
(一)主要任务
1. 继续加强对口岸管理体制、监管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支持海关监管机制改革,协调配合通关中心、查验中心、物流监管中心和风险监控中心设置,通过流程再造,适应口岸发展。支持促进关检等部门协作,提高监管效能。继续加强检关《通关单联网核查》。密切海关、港区、货代、船公司等协同配合,提高出口箱当天查验出运比例。(责任单位: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