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运营成本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建城〔2009〕31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建设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成本核算的管理,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正确运用成本核算方法,全面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实行经济核算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运营成本核算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办法》,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场运营成本核算的管理,督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正确核算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及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费用能够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营。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附件: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运营成本核算办法(试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 件
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运营成本核算办法(试行)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核算的意义
进行成本核算,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成本管理的基础。正确运用成本核算方法,对于加强成本管理,全面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实行经济核算制,不断改进生产经营管理,争取最优的经济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成本核算,可以为正确评价成本计划执行实际成果,分析成本升降原因,挖掘节约劳动耗费,降低成本潜力,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可以为及时、有效地监督和控制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争取达到或超过预期成本目标,提供重要的数据资料;可以为进行成本预测,规划下期成本水平和成本目标,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的成本构成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成本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在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同规模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其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成本(不含收运成本)构成有着一定的区别,但其主要成本包括以下几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