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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春暖行动的通知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春暖行动的通知
(郑劳社农村就业〔2009〕4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春暖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通知》(豫劳社明电〔2009〕6号)精神,为深入全面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于今年3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暖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对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开展“春暖行动”的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采矿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集中开展“春暖行动”,确保我市城镇企业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通过开展“春暖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招用农民工行为,建立农民工用工台帐,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实现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率方面的提高,从源头上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招用农民工用工制度的规范化,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前期《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宣传思路和方法,深入公共和民营就业服务机构、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工业园区,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通过各种媒体、咨询台、制作宣传标语、印刷宣传资料、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增强用人单位积极主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同时增强农民工自身就业必签劳动合同依法维权意识。
  (二)推广劳动合同文本。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要向用人单位推荐使用省厅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制订适合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文本,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和劳动保障网站向社会发布,供用人单位参考使用。
  (三)建立劳动用工数据库。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用工登记备案制度,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积极主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招用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台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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