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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凉府办函〔2009〕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凉山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凉府办〔2008〕34号),州信息化办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对2008年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施行《条例》的基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以及其他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市人民政府考核情况
  2008年17县市人民政府目标考核平均得分90分,最高分100分,最低分73分,其中:考核得分在平均分以上县市7个、占县市总数的41.18%,考核得分在平均分以下县市10个、占县市总数的58.82%;各县市考核得分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州级部门考核情况
  2008年度州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64个,目标考核平均得分85.48分,最高分100分,最低分71.5分。其中:考核得分在平均分以上单位28个、占州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总数的43.75%,考核得分在平均分以下单位36个、占州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总数的56.25%;州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考核得分情况详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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