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外经贸稳定发展的意见
(粤府办〔2009〕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外经贸发展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沉着应对,迅速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外经贸企业应对危机,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我省外经贸发展仍面临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为进一步做好应对金融危机各项工作,努力保持外经贸稳定发展,千方百计实现2009年各项预定发展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一)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广州)中小企业博览会等重要展会。配合省主要领导的出访活动,在有关国家举办大型经贸洽谈、商品展销活动。与世界知名商协会和专业展览公司加强合作,在境外联合举办大型商品交易会。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商务网站合作,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立自主营销网络,扩大直接对外贸易。
(二)支持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扩大出口。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重点跟进150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出口贸易状况。
(三)支持出口企业扩大产品内销。引导企业开发适合国内消费特点的内销产品,创立内销品牌。在省内外重点地区举办出口企业内销洽谈会,推动企业建立内销网络。鼓励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参与政府招标采购。
二、鼓励企业扩大进口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
(四)扩大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及技术进口。制定鼓励进口的产品和技术目录。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能源和重要资源进口。
(五)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扩大对外投资。重点支持家电、农林渔业等行业的企业扩大境外生产和开展深度加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设立境外营销中心和研发机构。加大境外资源开发力度,重点推进省属企业的境外资源开发项目。加快推进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项目建设。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