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主城蓝天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渝办发〔2009〕13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主城“蓝天行动”,主城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到297天,比2000年增加了110天,优良天数占全年的比例首次突破80%,提前16天完成了年度目标和民心工程任务,创2000年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监测以来最好水平,主城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在推进主城“蓝天行动”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工作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我市主城“蓝天行动”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对北碚区环境保护局等48个实施主城“蓝天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石李等95名实施主城“蓝天行动”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主城“蓝天行动”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开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深化 “五个重庆”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重庆市2008年度主城“蓝天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重庆市2008年度主城“蓝天行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8个)
北碚区环境保护局
北碚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渝北区环境保护局
渝北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南岸区环境保护局
南岸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巴南区环境保护局
巴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委员会
北部新区市政管理局
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
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
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北区环境保护局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
渝中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