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推进“三个加快”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现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川办发〔2009〕2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负总责,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人抓、有人负责、有人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消费模式和社会风尚,形成全民节能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制订全民节能目标任务和具体的落实措施,层层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年终考核奖惩。
四、探索创新,完善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锐意进取,推进管理创新,积极探索本地区、本部门节能降耗的新措施、新办法,建立健全全民节能管理的长效机制,以节约型机关、节约型政府建设带动节约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