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用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表式见国税发[2008] 116号);
(5)企业决策层同意实施研发项目(自主、委托、合作研究)的立项决议;
(6)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委托或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7)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8)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人员的人数、岗位、工资标准以及政策依据等;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人员清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残疾(或安置人员)类型、岗位、全年实发工资、加计扣除金额等;
(3)安置残疾人及国家鼓励安置人员名单及其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复印件;
(4)与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5)已安置人员名单及工资支出情况表;
(6)为安置人员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7)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8)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三、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鼓励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备案时间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资质情况、投资对象、被投资企业资质、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期限、政策依据等;
(2)创业投资企业相关备案证明或资质:经创投企业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3)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企业决策层的投资决议(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签发的股权证明,投资资金划款证明;
(4)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验资报告(最新)、经审计的当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额、资产总额)说明;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四、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
1、备案时间
(1)资格备案:取得固定资产或年度终了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确认备案: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报告表》;内容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加速折旧的原因、拟采用的折旧计提方法、政策依据等;
(2)申请改变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清单,包括名称、编号、类型、用途、购置时间、数量、计划使用年限、原值、残值、累计折旧、净值等,拟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缩短折旧年限后计提折旧年限、预计逐年计提折旧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