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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
(郑政文〔2009〕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实现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办学水平显著提升的职业教育攻坚目标,推动我市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现就我市实施2009-2012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稳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举措。要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1∶1的要求,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在稳定现有普通高中规模的基础上,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到2012年,全市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校生规模达到32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2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2万人。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等各类职业培训,完成各类成人职业培训225万人次的任务。
  二、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利用好中央、省、市职教攻坚经费,重点建设一批省(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带动职业教育发展。支持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力争职业院校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仪器设备及生师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加快推进郑州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到2012年,基本建成郑州职业教育园区,形成我市职业教育的综合实验区、现代职业教育的聚集园区、资源共享和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研园区,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区域性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制定《郑州市市直中等职业学校改造迁建规划》,根据规划目标,抓住省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的契机,加快推进市直中等职业学校改造、迁建工作。迁建、改造工作可以和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也可由各个学校独立建设,分步实施。独立建设的学校要与当地中小学校建设相结合,原则上由所在区政府统筹规划,迁出的原校舍用于当地的义务教育。各区政府要按职责做好土地征用、学校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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