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民政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妇联、州老龄办、州文化局、州卫生局关于开展灾区“爱心助孤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委办〔2009〕7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州民政局 团州委 州总工会 州妇联 州老龄办 州文化局 州卫生局关于开展灾区“爱心助孤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20日
州民政局、团州委、州总工会、州妇联
州老龄办、州文化局、州卫生局
关于开展灾区“爱心助孤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心助孤过年”活动,让灾区“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安全温暖过冬、欢乐祥和过年的要求,现就开展灾区“爱心助孤过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春节期间和春节前后。
二、活动对象
地震灾区的“三孤”人员,重点为因地震新增的“三孤”人员。
三、活动目标
(一)广泛开展“三孤”人员的走访慰问活动,慰问要做到一个不漏。
(二)对分散安置和单独居住的“三孤”人员开展“一对一”的陪护,绝对不让“三孤”人员单独一人过节。
(三)为“三孤”人员提供文化、生活、医疗、心理等服务,确保“三孤”人员过一个欢乐温馨的春节。
四、活动内容
针对集中、分散安置和单独居住的“三孤”人员,通过结对服务、陪伴服务和流动服务等方式,开展各项关爱活动。
(一)文化服务。组织文艺小分队以流动服务的形式深入各县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和分散安置点或单独居住的“三孤”人员家中,为他们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三孤”人员的节日文化生活。
(二)生活服务。在春节前对灾区所有“三孤”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