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作用;严肃纠正和查处违规运作、缴纳和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其规范运作,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管长效机制。
3.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加强对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强化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救灾、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制约体系。
(七)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坚持分类指导,督促民政部门加大对行业协会的监管力度,选择一批州直部门管理的行业协会,实现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商部门要切实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当前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理顺行政部门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充分发挥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八)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普遍开展对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今年拟开通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推动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九)继续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以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为重点,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制止和纠正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其他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努力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氛围。三是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四是强化灾区建材价格监控,督促有关部门和建材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灾区建材价格控制在合理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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