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继续稳定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对各县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各类艺体班、特长班、补习班乱收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四)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启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大处方等行为;继续推行全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强化网上监督与现场督查;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加强对疾病防控、社区卫生、“新农合”涉及卫生资金和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五)加大公路“三乱” 治理工作力度
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促进企业和农民增收;加强对燃油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精神,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督促做好政府还贷期满二级公路和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撤销工作,清理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合理调整木材检查站布局;继续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强化源头治理;督促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着力解决借执法之名谋取利益等行为;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六)继续抓好各专项基金和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督促各县、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纠正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的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社保经办管理机构内控制度,研究制定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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