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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小金县农户出售加工马铃薯实行运费补贴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小金县农户出售加工马铃薯实行运费补贴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9〕51号)


小金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马铃薯是我州种植面积最大的农作物之一,具有适应能力强,单位产量高,产品品质好、适宜深加工等特点。长期以来,我州将发展马铃薯产业作为促进高半山地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速度,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马铃薯产业已成为我州高半山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2008年3月,小金县成功引进了四川豪吉集团,建成了小金县必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填补了我州近年来豆薯加工业空白,将有力拉动我州马铃薯产业发展。为充分调动农民种植和销售加工马铃薯的积极性,为企业提供充足的加工原料,实现企业和农民共赢,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小金县农户出售加工马铃薯实行运费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补贴对象:小金县境内种植马铃薯,并出售到小金县必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马铃薯加工厂的农户。

  (二)补贴年限:一年(即2009年)。

  二、补贴标准及方式

  (一)补贴标准:以种植农户实际销售量为依据,每公斤补贴运费0.1元。

  (二)补贴方式:在2009年马铃薯收购工作结束后,由小金县必喜有限责任公司出据农户销售量的书面证明,并经县农业部门核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下拨各乡(镇),以村委会为单位集中领取后,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补贴资金的筹措及管理

  小金县农户出售加工马铃薯的运费补贴资金由州、县财政各承担50%。其中,州级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在州级支农资金中列支。小金县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加工马铃薯运费补贴及时兑现。

  小金县要严格把关,以户为单位,认真核实并及时公开收购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避免虚报、瞒报等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透明。州、县财政部门要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补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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