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产品安全化。
1、推广优质种苗。加强优良品种改良、选育、引进和推广。开展引种育种中心建设,鼓励南美白对虾优质种苗、亲本的引进和繁育,推进中华鳖良种选育和推广,推动海水蟹良种繁育和推广,支持珍珠三角帆蚌提纯复壮和引进开发新的优质珍珠蚌等。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增强优质种苗生产能力。
2、推进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以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主要养殖品种地方标准制定,完善渔业标准体系建设,建设一批主导品种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大标准实施力度,提高主导品种生产标准化比例。继续实施无公害水产品行动计划,推进无公害“双认证”,全省无公害“双认证”养殖面积达到150万亩。
3、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病防、防疫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水产品药残监控,适时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生产源头监管。推行养殖“三项记录”,在所有无公害养殖基地和规模化养殖基地建立完整的“三项记录”制度。到2012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初级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五)推进营销品牌化。以实施浙江水产名品培育工程为抓手,健全水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主导品种生产、加工和流通体系,打造特色公共品牌,加强产品营销推介,开展浙江水产名品认定,推进主导品种品牌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实施重点
围绕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繁育供应、科技创新推广、社会化服务、品牌建设等工作,重点实施水产种子种苗工程、现代生态渔业建设示范工程、水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和渔业专业合作社培育工程等“四大工程”,以此为抓手,大力推进生态强渔富民行动计划。
(一)水产种子种苗工程。
按照“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协调、良种驯化选育与积极引进并举”的原则,加强水产遗传育种中心、水产原良种场、规模化繁育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良种选育与提纯复壮,试行良种补贴政策,重点突破中华鳖、南美白对虾、海水蟹、珍珠等主导品种和大黄鱼、罗氏沼虾等特色品种,提高优质种苗生产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基本形成种苗科研体系和种苗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新建、扩建一批国家、省级原良种场及繁育基地,省市县三级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原良种场布局和品种分布更趋合理,结构更加优化,实现主导品种在主产业带(区)的基本覆盖,四大家鱼等主要常规品种亲本的全面更新,良种生产能力大幅提高,种苗生产量达到500亿尾,产值25亿元。其中:
南美白对虾支持优质种苗和亲本的引进和繁育。在南美白对虾主产区(环杭州湾产业带和沿海产业区)重点建设4个与南方省份良种场联结紧密的优质种苗繁育培育基地,支持开展引种育种中心建设,通过订单亲本、合作繁育形式,解决我省50%以上的优质苗种供应。中华鳖突出良种选育和推广。在主产区(杭嘉湖绍优势产业带)建设1个遗传育种中心和8个原良种场。海水蟹类在舟山、台州主产区建设原良种场4个(梭子蟹1个,青蟹3个)。淡水珍珠在主产区(绍金优势产业带)建设良种场2个。海水贝类在温州、舟山和台州建设原良种场3个(泥蚶1个、贻贝1个,其他1个)。鱼类建设原良种场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