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月,以成果展示暨以案说法的方式,开展“
食品安全法和我”为题的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多形式、多载体集中展示各地、各部门深入宣传贯彻
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所取得的初步成果,震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12月对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宣传贯彻
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检查,切实把宣传贯彻
食品安全法工作引向深入。
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要统一行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使这一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把学习宣传
食品安全法工作推向高潮,为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工作考核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宣传贯彻
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宣传贯彻
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纳入2009年食品安全评价、考核内容。
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要将本县(区、管理区)、本部门宣传贯彻工作方案于5月30日前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297781 ,电子邮箱:hzssp@163.com
八、宣传用语
(一)学习
食品安全法,贯彻
食品安全法;
(二)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坚决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