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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司法部门要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另一方面,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协调电视台、电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知识竞赛、板报、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使食品安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作业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陈列宣传板报等方法,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意识和能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对本部门的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及全体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熟悉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提高运用食品安全法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工作,使其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编印资料,保证宣传贯彻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要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宣传经费,编印、购置宣传品,确保宣传贯彻活动的开展。各部门根据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重点,有所侧重地印制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张贴到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送食品安全法到基层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单、小册子,发放到本部门的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手中。号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编印标语条幅,悬挂到生产经营场所和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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