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行为。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主体,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有效实施管理。
食品安全法确立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三)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管理的体现,
食品安全法正式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求尽快整合、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安全食品召回这一制度在国外非常普及,
食品安全法设定了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资质认定、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责任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加强对食品进出口管理。同时,
食品安全法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
食品安全法在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基础上,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
食品安全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行使的职权。
四、宣传形式
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要把宣传贯彻
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
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
食品安全法的热潮。要大张旗鼓地宣传
食品安全法,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全社会都关注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