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对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湖7号建议的答复
(浙交提〔2009〕31号)
王月英、叶金云、朱建莲、吴红利、韩慧莉、陈华民、雷绍林、冯芳英、楼黎静、唐中祥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前实施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至安吉段的建议悉。经研究,我厅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纲要(2003-2010)》,申嘉湖高速公路起点为上海,经嘉兴、在湖州与杭宁高速公路相接。代表们提出的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至安吉段即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至安吉段。在我厅和湖州市政府联合审批的《湖州市公路水路建设规划》中,已将申嘉湖高速公路在杭宁高速鹿山枢纽往西延伸至安吉段列入规划;我厅正在组织修编的《浙江省公路水运交通发展布局规划(2008-2020)》,也将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至安吉段项目列入规划。
从现有公路交通状况分析,连接鹿山至安吉的11省道四车道一级公路已改建完成,近期能够很好的满足交通量发展需求。但为进一步改善区域路网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05年我厅已同意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项目开展前期工作,2007年1月组织了线位论证评审。我厅认为,考虑到高速公路投资效益以及用地等因素,该项目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交通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再实施较为科学合理。目前,我厅已要求沿线交通部门按照调整后线位论证报告的路线方案(含比较线线位)与沿线政府、规划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控制好路线走廊带。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沿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交通量增长,以及与安徽省的沟通衔接等情况,适时委托开展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感谢代表们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