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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7.3.3 演练
  省级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每隔2年组织一次演练。
  7.4 奖励与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上搜救应急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给予表彰;对在应急救助中牺牲、致伤、致残的,由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对不及时报告险情信息,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指挥,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或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 名词术语与说明
  (1)水上突发事件是指船舶、设施在水上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泄露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失踪、财产损失、水上环境污染的事件和其他水上突发事件。
  (2)本预案中所指“水上”是指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库区以及风景旅游区等水域。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指导各地制订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级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应报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备案。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8.4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附件

  9.1 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组织体系表1(略)

  表2(略)

  9.2 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组织联系表

  附件2
  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成员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一联络人      
  姓名\职务    电  话      姓名     电  话  
山西省委宣传部
杨 波
  (副部长)
 13603589218
  
张晋斌
 0351-4019496
 13934565755 
新华社山西分社
   王存理
  (社长)
 13593191991
  
   高风
 13303510432
  
  山西省军区
   蒋世欣
  (副参谟长)
 13935187599
  
 省军区值班室
 0351-4980021
  
武警山西省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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