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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全省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救助遇险人员行动,控制水上突发事件的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
  1.3 适用范围
 
 我省管辖水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的搜救应急行动及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社会参与,以人为本

2.组织体系

  2.1 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分管副省长
  副总指挥: 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省交通厅厅长 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环保局、省气象局、山西保监局、省旅游局。
  2.2 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编制和修订《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制定有关水上搜救应急工作制度,研究、部署全省水上搜救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调配施救人员、船舶、物资、器材。
  (3)分析、研究特别重大、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协商应对策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4)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5)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和终止应急行动等。
  2.3 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
  主任:省交通厅分管副厅长
  常务副主任: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2.4 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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