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高考学生交通运输保障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交安办〔2009〕9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
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在即,做好高考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根据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安全、准时往返考场,现就做好高考学生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高考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与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的各项工作。同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沟通和协调。
二、开展检查,强化监管
(一)开展安全检查。一是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客运车辆、船舶的技术状况情况;三是检查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四是检查安全门检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要认真细致地排查各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二)做好运力保障。要加强运力的组织协调,合理安排,及时调度,防止可能发生的突发性运力紧张问题。要积极配合做好部分乡镇学校接送考生包车(船)的监督管理工作。因考生包车(船)需要临时启用报停车辆(船舶)的,在确保车(船)技术状况良好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尽量予以提供方便,对不符合行驶要求或超过报停期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船),严禁使用。
(三)强化现场监管。要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营运的“黑车”、“黑船”,严厉打击超载、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途经考点学校道路和水域的车、船,禁鸣喇叭,为高考学生提供安静的环境。
(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为考生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舒适的乘车环境。积极提倡和鼓励出租车经营者为高考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关爱考生、奉献爱心,树立交通良好形象。
三、完善预案,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