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12)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地位。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的同步增长,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结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推动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具有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企业。支持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体系等渠道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鼓励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自主商标参与国际竞争。围绕电子、机械、光电、化工等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
(13)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作用。整合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等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重点扶持一批实验室、技术中心和孵化器,形成完整的创新体系,发挥优势,瞄准科技发展前沿,进行二次创新和集成创新,争取在电子、机械、光电、化工等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实现重大突破,形成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产业知识产权群。加强科研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高校知识产权创造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在校学生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创造活动。
(14)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激励制度。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激励政策,积极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重点向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倾斜,优化专利结构。制定鼓励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进行品牌经营。鼓励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加快版权相关产业发展。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5)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运用。落实《
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厦门市扶持促进知识产权的取得、引进、消化及产业化的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鼓励自主创新,培育和扶持自主知识产权。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财务核算制度建设,依法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企业拍卖、许可、转让知识产权,国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清算等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当进行评估,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推动国家专利产业化(厦门)试点基地发展,建成2-3个重点知识产权创业园、产业化基地,对进驻项目给予政策优惠,吸引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业。
(16)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利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推动厦门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对产业的带动作用。加大发明专利转化推进力度,强化政府引导扶持,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点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专利技术标准化,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加大对专利新产品的扶持力度,提高专利新产品产业化程度。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化,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