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
(7)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构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建立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建立法规健全、执法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到2020年,厦门市主要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努力把厦门市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
近五年(2009-2013)目标:
(8)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专利申请量、有效注册商标量以年均10%以上速度增长,作品自愿登记和计算机软件有效著作权登记逐年增多,培育一批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各类知识产权的技术含量及附加值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9)增强知识产权的运用转化能力。围绕厦门市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发明专利拥有量得到明显提高。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优势企业,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实施"厦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计划,至2013年,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达到30家,试点企业达到70家。
(10)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显著增强,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维权成本明显下降,知识产权案件代理水平明显提高。
(11)知识产权管理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把厦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成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先进的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蓬勃发展,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三、专项任务和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