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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5)的通知

  --集聚全院力量,服务广东发展。双方采取有力措施,营造良好环境,利用中科院科技力量与广东合作共建或扩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和鼓励中科院院属单位在广东以各种形式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和鼓励中科院的科研团队和科技人员到广东创新创业;支持和鼓励利用中科院的各类创新平台、产业化基地和人才培养计划等,吸引和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广东发展。

  --着力省院合作,加快成果转化。在继续加强和提升中科院与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全面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科院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其他市在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减排、环保、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的深层次、大规模的科技合作,进一步拓展中科院与粤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多市的合作,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务实高效的省院合作新格局。

  --加强基础研究,共建创新体系。围绕广东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战略产业的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中科院的科技创新优势,联合广东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提升广东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能力,大幅度提高广东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广东在国家科技战略布局中的地位。

  (二)发展目标。

  通过省院全面战略合作,共同争取一批国家及中科院的重大创新平台和重大项目落户广东,强化广东创新资源优势;不断创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体制机制,共同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入粤转化,使广东成为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吸引和培养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使广东成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聚集高地。充分发挥中科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在广东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的骨干企业,大幅提升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大力促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广东现代产业体系。

  到2010年,初步构建起中科院及海内外优势创新资源有序进入广东、服务广东的国际平台。通过省院合作,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难题,直接带动广东企业年新增销售收入120亿元以上,为广东培养和输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2000名以上。合作实施的重大项目(平台)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穗-莞-深科技创新走廊”初具雏形,粤港澳科技合作更加紧密。完成中科院在粤科技力量的规划布局,人员队伍总规模达6000人。

  到2015年,省院合作平台更加完善,中科院院属各研究所与广东建立了紧密长效的合作机制,一批重大项目(平台)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省院合作,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带动广东企业年新增销售收入600亿元以上,育成一批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广东培养和输送新增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6000人以上;省院共建的创新平台、重大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完成中科院在广东省科技布局的战略调整,力争在粤中科院人员队伍总规模达15000人;广东区域自主创新体系更加完善,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实现构建国家科技创新的新高地和全国自主创新排头兵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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